| 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,组织参加本会的各党派、团体和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参政议政。政治协商、民主监督、参政议政的目的是: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,反映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要求,为参加人民政协的各民主党派、无党派爱国人士、人民团体、少数民族人士和各界爱国人士发挥作用开辟畅通的渠道,集思广益,促进国家重大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;监督国家宪法、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,协助并推动国家和机关改进工作,提高效率,克服官僚主义,反对腐败现象;推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建设,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;协调社会各方面的关系,促进各方面的相互沟通和理解,加强在共产党领导下各党派的团结合作;贯彻执行“和平统一、一国两制”的方针,促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实现。
惠州市政协机关作为市政协的办事机构,其主要职责是:
1、负责市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、专门委员会议的会务和文件文稿的起草、修改工作。
2、组织实施市政协全委会议、常委会议、主席会议的决议、决定。
3、负责市政协委员调查、视察、参观、座谈、研讨等活动的组织、联络和服务等工作。
4、研究统一战线与人民政协工作理论政策,调查研究区、县政协工作经验以及有关问题。
5、负责全市政协工作的宣传;处理群众来访来信,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和各界人士的意见、建议。
6、联系县(市、区)政协和市有关部门,协调办理有关事宜。
7、负责机关党群、干部人事管理、思想作风建设和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;负责离退休同志的管理服务工作。
8、承担市政协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|